190.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怎样写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的期限有多长?

 

  申请复议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3)申请复议要求和理由;(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也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中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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